据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采访人员 于佳欣)商务部等4部门22日发布公告,将4款已在国内获批附条件上市的疫苗列入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冠疫苗产品清单,并表示支持列入清单的中国疫苗生产企业以自营方式组织出口,清单将根据国家药监局审批上市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公布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清单的公告》。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中维公司、康希诺公司、国药中生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4款疫苗被列入清单。中国政府发布可供对外出口的疫苗产品清单,是彰显中国疫苗全球公共产品属性、促进国际抗疫合作的有力举措。
【 国家药监局|4款疫苗“榜上有名”】 作者:于佳欣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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