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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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是谁在你困顿时给了你继续学习的动力?

还记得是谁在你迷茫时给了你前进的方向?

在我们的身边总存在着一些人,他们也许默默无闻,也许鲜为人知,但是他们总能够带给我们向上的动力。

他们便是我们身边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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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一个人、一个故事、一段话语,看似平凡简单,

却能点燃许多人心中的激情与梦想。

这种力量穿透人的心扉、激荡人的心灵,激发着责任和激情,如同一柱标杆、一盏明灯、一枚指南针,指导着目标,指示着航向,指引着方向。

榜样离我们很近,先锋就在我们身边……

这次我不想再错过你,所以一定要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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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评对象

山东大学(含济南六校区、青岛校区、威海校区)在校生(含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交流生)及三年以内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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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评类别

1.学术创新类

如果你或者你的同伴在学术研究及创新方面表现突出,那么请看这里:

积极参加大学生学术创新及科技创新活动,认真钻研学术,积极向各大学术期刊投稿并有作品发表;能够用科学创造活力,用挑战的精神充分展现大学生魅力,在相关创新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学术创新方面具有突出成果。

2.就业创业类

如果你或者你的同伴在自主创业及个人就业方面表现突出,那么请看这里:

结合专业所学,积极参与产品或项目研发获得专利并实现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等创业实践,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自主创业、个人就业和创新研发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突出表现。

3.校园文化类:

如果你或者你的同伴在校园文艺、体育活动方面表现突出,那么请看这里:

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化艺术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并具有一定影响力;或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积极参与各级体育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或具有代表性。

4.思想引领类:

如果你或者你的同伴有积极向上的正能量,那么请看这里:

面对贫困、疾患、残障、自然灾害等各种困难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向上,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挫折和困难中奋发向上并取得一定成就,或通过个人努力传递积极向上的精神和影响;心怀仁爱,乐于助人,乐于奉献并获得肯定,或积极参加各种扶危济困的社会公益活动,具有突出成就或优异表现。

5.实践服务类:

如果你或者你的同伴在社会实践,校园及社会志愿活动中表现突出,那么请看这里:

积极组织及参加社会实践,取得具有代表性的实践成果;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热爱环保事业,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环保宣传活动;长期坚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且表现突出;以身作则,关爱生命、关注自然、厉行节约,为建设和谐校园不懈努力,在此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取得突出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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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11月19日

2.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采用逐级推荐模式,从班级、学院、学校三个层面进行评选。

   (一)学院推选部分

   (1)班级组织评选“年度班级之星”,举办方确认后予以颁发荣誉证书。

   (2)学院组织评选“学院年度榜样人物”,举办方确认后予以颁发荣誉证书

   (3)校区复审及终审:

学院推荐候选人至威海校区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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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资格审查委员会(威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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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终审。

(二)自荐部分

威海校区三年以内毕业生以及团队自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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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资格审查委员会(济南)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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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终审。

注:每人按照所获最高奖项进行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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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威海校区具体活动流程

1.班级层面

11月7日-11月10日

在全校各班级内部组织“年度班级之星”评比,班级内部推选在学术研究及创新、自主创业及个人就业、校园及社会志愿服务、校园文体活动、思想引领及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共2名(不区分类别),并将《“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年度班级之星”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学院审核,经学院审核认证后将授予“年度班级之星”称号。未在规定日期内推选、上报、审核的班级或学院视为弃权。

2.学院层面

11月10日-11月17日之间

(1)各学院自行组织评选、审核、报送学院学生年度人物共10人,学术创新类、就业创业类、实践服务类、校园文化类、思想引领类各2人,审核《“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院年度榜样人物”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认证后授予“学院年度榜样人物”称号。

(2)各学院填写《“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汇总》,连同各班级报送的《“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年度班级之星”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院年度榜样人物”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17日前打包发送至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资格审查委员会(威海),邮箱sddxwhtw@163.com。

(3)“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资格审查委员会(威海),审核威海校区“学院年度榜样人物”材料,最终推选每类2人,共10人,进入“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材料终审。

3.三年以内毕业生及团队自荐流程

威海校区三年以内毕业生以及参选团队须通过自荐的方式,填写《“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自荐表》,将其与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19日前一起发送至邮箱:tougao@sdu.edu.cn,由“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资格审查委员会(济南)复审,通过人员将进入“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材料终审。

4.“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材料终审

12月上旬,由“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对各校区通过复审候选人共35人进行材料终审,最终评选出每类2人,共10人(或团队),授予“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称号。

5.“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分享会暨颁奖仪式

12月下旬(时间待定),在中心校区举行“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分享会暨颁奖仪式,邀请济南校区、青岛校区、威海校区共10位“山东大学‘2017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出席,举行颁奖仪式暨分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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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详情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让我们共同的力量去寻找山东大学里的榜样,

用榜样传递力量,发挥榜样的带头引领作用,

在全校形成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编辑/邱悦

责任编辑/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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