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相继去世 男子拿房被要求证明是"唯一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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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太不容易了。”昨天下午,张铁成听说自己胜诉后,唏嘘胜过了喜悦。由于父母和独身的哥哥都去世了,而父亲生前还有一套拆迁安置房没有领取,为了证明自己是父亲的唯一继承人,张铁成先后去了拆迁办、公证处、公安、民政、村委会等多个部门,又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历时一年半的时间,才终于拿到了一纸胜诉判决。昨天下午,北京市一中院二审撤销了原审判决,判令门头沟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龙泉镇政府将安置房屋交付给张铁成。

亲人相继去世 男子拿房被要求证明是"唯一继承人"

昨天,张铁成(左一)在法庭上等待宣判

  父亲去世遗留一套安置房

  张铁成家共有兄弟两个,母亲早在1985年就去世了,是父亲张树祥将哥俩拉扯大。1999年,村里重新批给张家一块宅基地,张树祥在宅基地上盖了几间平房。

  2012年6月15日,村里拆迁,张树祥作为被征收人与门头沟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及门头沟区龙泉镇政府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安置给张树祥一套两居室,一套一居室,其中那套两居室安置房很快就交付了,父子三人也住了进去。而另一套一居室是期房,张树祥只选定了房屋,没有拿到钥匙。

  而就在这套房屋建造期间,张铁成的父亲和哥哥先后去世。其中父亲张树祥于2015年12月7日死亡,哥哥张铁军于2016年7月2日死亡。

  难以公证无法继承打官司

  父兄死后不久,期房盖好,同村的其他人都陆续拿到了钥匙,而当张铁成去领钥匙时,却遭到了拒绝。

  “他们让我证明我是我父亲唯一的合法继承人,说要么有公证书,要么有法院判决。”于是,张铁成拿着派出所开具的家庭关系情况、父亲和哥哥的死亡证明、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哥哥张铁军未婚无子女的证明、村委会出具的被拆迁房屋宅基地情况等材料来到公证处,希望能够证明自己的身份。

  “公证处说,还要让我找到我的舅舅和姨他们一起过来签字。”张铁成说,自家拆迁的宅基地是1999年村里批给父亲的,而母亲早在1985年就去世了,所以宅基地和母亲没有关系。此外,由于母亲去世时他才5岁,之后和母亲家那边的亲戚也断了联系,要找齐那边的亲属一起去公证处签字,根本不可能。

  而去法院咨询后,张铁成发现,由于哥哥去世,自己想通过打遗产继承官司来拿到一纸判决,也不可能。

  无奈之下,张铁成只得将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龙泉镇政府起诉到了法院。

  一审败诉不服提起上诉

  一审法院审理期间,两名被告均辩称,张铁成称其为张树祥的唯一法定继承人,但根据其提供的证据资料,无法确定其是否为张树祥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因此请求法院查清事实依法裁判。

  为了证明自己是父亲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张铁成提交了相应材料。

  但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张铁成提交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为张树祥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因此驳回了张铁成的诉讼请求。

  张铁成不服,向市一中院提起了上诉。由于案情较为复杂,为了审理这起案件,市一中院一共开了三次庭,并依职权向派出所、民政局和档案馆等单位查询了相关信息。法院查询后,确实没有发现哥哥张铁军的婚姻登记信息,这也意味着,截至目前,尚未发现存在与张铁成处于同等地位的法定继承人。两名被告对法院的查询结果也不持异议。

  二审改判政府交付房屋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在张树祥死亡的情况下,上诉人张铁成作为其继承人可以代为主张张树祥在拆迁安置协议中的权利,因此对其提出要求门头沟征收办与龙泉镇政府向其支付涉案安置房屋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不过法院同时提出,如果事后出现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张树祥还存在其他法定继承人,则该法定继承人也有权向张铁成主张涉案安置房屋的相关权利,有权与张铁成共同分割该部分权益。

  最终,市一中院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判决门头沟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门头沟区龙泉镇政府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张铁成交付涉案房屋。

  张铁成说:“其实我也能理解政府部门,谁都不敢担这个责任。现在有了判决就硬气了,以前我也经常去看这套房,但只能站院子里瞅瞅,马上我也能拿着钥匙回自己的家了,谢谢法官。”